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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离婚时,这5类财产不再平分

法律人2023-08-28 15:22:080

以前我们看新闻,经常看到某某人嫁给一个富豪,离婚后分得巨额财产。

婚姻法解释补充规定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解释为:结婚并不意味着婚前财产变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不管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多少年,婚前是谁的财产就是谁的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

小编归纳了一下,有以下5类财产,离婚时不予平分,快来看看!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所属权不再随时间变化,在离婚时也属个人所有。

2赔款或补偿

这个其实是有区分的,如果是共同的生产生活的赔款或补偿就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法定私人的补偿则不算,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3个人生活物品

私人生活物品,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的问题,虽然说知识产权可能归属个人所有,但婚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收入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被平分的。

4继承所得

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内,其中一方继承所得的父母的房子或其他财产,在没有遗嘱特别说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前提下,一律视为继承者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被平分。

5赠与所得及其他法定情况

赠与的物品视为受赠方私人所有,比如,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了房屋,即使子女是已婚状态,此房屋作为赠品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被平分。

另外,其他法定情况比如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夫妻离婚时无权分配,或其他由法院宣判无权分割的财产。

按道理说,可分配的财产一般作平分处理,但是如果有婚期内一方有无故不工作(即不照顾老人小孩,赋闲在家)、吸毒、赌博、家暴或财产转移等不良行为的,在分配财产时会被作少得或不得处理!

时代在发展,婚姻法也在不断的修改完善。为了防止婚姻成为居心不纯之人的敛财工具,婚姻法新规定对离婚时的财产分作了调整,这无异于是对个人财产的有力保护。

结婚不易,切行且珍惜,希望每个夫妻结婚考虑清楚,离婚更需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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