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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银行取钱多给一万元 你会怎么办?民法典规定了

法律人2023-07-02 13:29:230

日前,宋某到银行办理取款的现金业务,因银行工作人员疏忽多给了宋某一万元,宋某离开银行后,工作人员在对账时发现有缺少一万元现金,经核对业务票据以及调取监控发现,工作人员确实是多给了宋某一万元,之后该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到宋某,请求主动归还一万元并向宋某致歉,宋某表示人在外地但可以通过转账方式将一万元归还。

虽然事情得到解决,但人们由此不免想到“离柜概不负责”的霸王条款,钱多了要返还,钱少了银行会补吗?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都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银行所遭受的损失与宋某的获利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宋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依法承担返还不当利益的法律责任。

反而言之,如果由于银行的过错导致客户未取到相应数额的现金,客户有权调取业务票据,核对监控录像,任何柜面交易行为都会被监控记录,银行也不能以离开柜面为由让客户承担责任。同时“离柜概不负责”是一种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乃至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而“概不负责”这种“简单粗暴”的声明显然并不符合民法典规定。

来源:新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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