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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辑」网购买到假货次货?快提醒身边人,这种方法维权很有效!

法律人2023-06-14 00: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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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购物,网上消费,不小心被蒙了,是选择忍气吞声,还是选择依法维权,相信你的选择是明智的。

消费者维权通常遇到举证难。因为有些产品它的价格不是很高,一些重要的比如小票、发票保留不太注意,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下面这些方法,强烈推荐你收藏。

公证帮你全程监督

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维护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督促经营者履行其法定义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措施。

2016年,某市消费者协会将对市场上销售的各品牌防盗安全门进行比较试验工作,为保证工作的严谨性,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对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按照实际消费程序随机购买,以刷卡、付现金等方式购物,并取得了购物小票、销售合同等凭证等购买过程全程监督。购买结束后,公证员现场监督了送货接收、送检交接工作,对货物进行了清点、拍照、粘贴封条进行封存。

公证小贴士:通过各个环节的公证介入,保证了取得样品过程的真实性,从而使试验结果更具有可靠性。

一个保全微信公证追回了10万元

孙先生借给朋友李先生10万元,当时李先生口头承诺三日后全额还款,双方未签订借款合同,但李先生一直未还款。孙先生不断催要,最近联系不到李先生了。孙先生持有给李先生的转账凭证,但是转账的缘由很多,不能确认就是借款。孙先生想到与李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有他要求李先生还款及李先生承诺有钱就还的内容,可以证明二人存在借贷关系,该证据非常重要,但是微信聊天记录容易灭失,同时起诉李先生需提供书面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材料,如果他自己对上述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截图打印,其真实性容易受到质疑,证据效力有限。

孙先生找到公证员保全提出上述微信聊天内容,还证明了保全所得的聊天记录与原载体内容完全一致,增加了证明微信账号为当事人所有、聊天对象的相关微信资料等的相关证据提取操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先生不得不承认借款事实并就如何还款与孙先生达成了调解协议。孙先生表示,公证书是此案胜诉的关键。

公证小贴士: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新型的电子数据证据形式,只能存在于特定的载体中,证据灭失的可能性大,用保全证据公证的方式将其固定,便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证据。

新房货不对板?第一时间公证保全电话录音

郭女士与房地产公司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位置:第1204号房,建筑面积96.41平方米。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售房工作人员带领郭女士和其朋友、家人多次对所拟购买的房屋进行实地验看,其本人经过对房屋多次实地验看后感到满意,与房地产公司正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房地产公司突然通知,其售房工作人员带领下所验看并由该公司的工程部进行了交房前维修验看的房屋为第1202号房,建筑面积:99平方米,与签订合同约定的房屋不符。就此郭女士正在与房地产公司进行协商,郭女士申请对其与房地产公司的相关人员通话的过程及通话的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拿到公证书和光盘后,郭女士便与房地产公司进行了磋商,房地产公司了解到光盘内容后接受了郭女士的调解方案,对郭女士给予了合理的补偿,双方很快签署了调解协议。

公证小贴士:一些特殊商品如不动产的购买过程中,买卖双方要经过多次沟通才能签署正式合同。沟通过程中双方很少会签署书面文件,双方的言语交流必将成为重要证据,而电话录音保全则是对此种证据补强的最佳方式。

普法君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保全证据公证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

公证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 公司章程;

⊙ 保全证据;

⊙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 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提存;

⊙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拓展阅读

编辑丨黄良东

来源丨广州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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