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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应有法度,“冷漠孤立”、“辱骂体罚”学生,有没有?

法律人2023-06-01 22:54:190

每当听闻有学生因为被老师体罚或责骂而自杀或死亡的信息,就悲恸不已,心绪久久不能平静。这些个年青的生命,在还没有来得及对他们的亲人们说声再见,就如此决绝地扔下了伤心欲绝的爸爸、妈妈,还有这个曾让他们充满梦想和好奇的世界。他们走了,或许,去了太空------

痛定思痛,我们除了羞愧,剩下的就是深深的反思了。

作为老师,对犯错误的孩子能否进行批评?批评教育应当把握什么样的尺度?对于网友反映的“排斥孤立”、“辱骂体罚”等现象,是否真的存在?

学生享有受到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老师)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严重的体罚或辱骂可能触犯刑法。如果体罚对学生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甚至导致学生死亡,那么老师或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老师羞辱学生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侮辱罪。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注意“适当”这个词,指要以正面教育为主,附以孩子的身心可承受范围内的批评教育,而绝不能越过红线以罚代教,或者采取侮辱人格的方式。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依照教育法律的规定,开展各项教育教研活动。强化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加快实现学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手持法律戒尺,常怀敬畏规则之心,最终形成管理者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受教的良好氛围。

比如学校后勤集团是服务广大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理应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对于师生反馈的突出问题,应尽可能克服困难予以解决,而不能摆老爷架子。不能等到问题严重了,学生利益严重受损了,才想起来来解决这个问题。学校应当建立督办和追责机制,确保各行政、教学、服务部门高效运转,为师生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

别再让死亡成为孩子们的愿望!学校是花园,教师是园丁,孩子们就是鲜花。我们应当用心浇灌,倾心呵护,而不是侮辱和责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不是辣手摧花的小丑。我们也还有大部分教师都坚守在教育第一线,尽职尽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比如,华坪女子高中校长张桂梅因为自己的学生当全职太太,就拒绝接受对方捐款,激励她成为独立、自由之女性。

每位孩子都是一颗璀璨的明珠,都有自己的梦想和抱负,他们的无辜陨落就是我们为人师表不可救赎的罪过!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也负有重大责任,理应关心和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教师及时有效沟通,避免不幸发生。学校作为最重要的教育场所,应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孩子有前途,教育才会有前途,教育有前途,中国才会有前途!


本文留下几个问题探讨,期待您的参与:

1、如果你是家长,你能够接受教师对孩子的责罚吗?

2、如果你是家长,你的孩子是否受过老师的不公正待遇?

3、如果你是教师,遇到调皮的孩子,你会责罚吗?家长是否有相应的配合?

4、无论你是谁,什么角色,你对当前教育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感想?

反思教育,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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