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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以不当手段强行有偿补课或涉嫌犯罪,建议立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人2023-06-01 17:47:443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警方取缔了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补课班,该补课班无视政府公告,补课班现场聚集了113名人员,其中包括73名高三学生,40名现场工作人员。

2021年1月12日,长岭县教育局发文对一违规有偿补课教师进行了处分。周老师是吉林松原长岭县第一中学的在职教师,明知禁止有偿补课,然而周老师却违规在家中给自己所带班级6名学生办班补课。随后,周老师的违规行为被当地教育局检查组发现,根据教育局发布的处分通报,对周老师给予记过处分,处分影响期间不能参加评职称,也不能晋级,扣发2021年绩效工资,取消所获得的所有荣誉称号,同时调至农村学校任职。

有偿补课是一种违规违纪行为,会不会涉嫌犯罪呢?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六条: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偿补课涉及的法律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禁止有偿补课限制的对象是在职在编教师而非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在职在编教师给学生有偿补课是违规的,但依法设立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是可以按照规定招收学生并收取补课费用的。因为教师的职业特性和教学需要决定了教师不能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否则将会引发加重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教育不公平、借机敛财,同时还可能造成重点知识课堂不讲补课讲的怪相。教师群体的相关活动适用《教师法》等专门法律法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设立的,其行为由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制和调整。比如哈尔滨的这个违规补课班即被警方取缔,且对组织者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二、有偿补课的启动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种:1、家长主动找到老师,请求老师给学生补课,有的甚至是托熟人关系死缠烂打一定要老师补课。2、老师给家长明示或者暗示学生需要补课,家长表示同意或者虽然不同意但是碍于面子又怕得罪老师的。3、老师多次向家长提出学生需要补课,家长不同意,随后孩子就莫名其妙地遭到不公正待遇的;或者以某种方式暗示家长如果孩子不参加有偿补课就会有不良后果的。

三、笔者以为,上述第三种行为涉嫌强迫交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多次强迫交易的;社会影响恶劣的;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走进刑法殿堂#

虽然第三种情形没有采用暴力手段,但符合威胁的构成。如果教师以孩子是否会受到公正待遇作为条件,那对于一般家长的杀伤力并不亚于直接的暴力威胁。而且,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县、区,有时一个寒假或者暑期,收费高学生多的情况下,有时可以拿到四五万元。对于有的贫困家庭来说,如果因为有人交不起考试费而引发家庭不幸事件发生,那肯定是严重后果了。 曾经有报道,黑龙江黑河一果蔬商贩在0下32度的冰天雪地里挨冻一天,还挣不够儿子一天的补课费,你还忍心吗?

有偿补课被坐实的话,目前都还是停留在行政处分的层面上。对于个别以不当手段逼迫学生和家长,以补课之名敛财情节恶劣的害群之马,是可以考虑采取刑事制裁了。不过,鉴于司法实务中尚未有对于教师有偿补课定罪处罚的案例,因此地方司法机关通常较难对此行为进行刑事追究,这就需要全国人大进行立法解释或者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解释了。对于个别依靠有偿补课大肆敛财的不良教师,你的良心和师德都哪里去了?

本文仅限于理论探讨,期望有助于推动这一方面的立法。有不妥或错误之处,欢迎批评指正!您对于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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