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全程监管,农民建房要过“三关”,看谁还敢违建
宅基地是我们国家农村的一项特有制度,是农民基本居住需求保障,也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安居才能乐业,很多农民大半辈子的奋斗拼搏,就是为了分得一块宅基地,建上一处结实耐用的房屋。
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的管理,对于农民人居环境建设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宅基地使用是否规范,农民建房是否按照规划、合乎标准,反映一个村庄的管理状况。
但一些农村违规使用宅基地、违规建房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是超标准占用宅基地,使用面积严重超标,建房时不按规划、占用街道;有的是未经批准侵占耕地建设住宅;有的是异地建设新房后未按规定交回旧宅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乡村规划建设,损害其他农民利益。
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宅基地审批权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下放到乡镇政府,并由乡镇政府探索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
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户建设监管等职责,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
农民建房要过这“三关”,今后看谁还敢违建。

第一关:“三到场”严格核查。
一些农民建房之所以不符合规划、不按照标准,就是因为缺少有关部门的现场检查核查。
比如说准予建房的宅基地没在规划建设区,宅基地批放丈量不准确、随意向外扩张,房屋建设超高或压占街道或其他集体土地等等。
对此,《通知》提出,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等“三到场”,确保宅基地批放和农民建房合乎标准。
第二关:动态巡查及早制止。
宅基地和农民建房不是针针线线,也不是蚊虫苍蝇,都是大物件、大动作。
因此,违法批放和建设问题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藏得起来、躲得过去的,搞好巡查检查是很容易发现这类问题的,且经常性的巡查检查能促使这类问题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
《通知》提出要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产生新违法违规占地现象。

第三关: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
我们国家农村实行的是村民自治,农民群众在自主建设、自主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宅基地管理中,村民之间情况了解多,对维护村庄建设秩序愿望强烈,对于一些非法建设、非法占地能够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制止,同样需要发挥群众作用。
《通知》提出要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这将进一步强化宅基地管理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