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一宅”不合理!专家终于说了农民心里话!
近几年,"宅基地改革"已成为农村人讨论的焦点。近年来,宅基地确权相继落实,在确认宅基地权的过程中,一再提到"一户一宅"的原则,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本来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因为如果允许一个家庭拥有更多的住房,就可能导致少数具有资源优势的人占用越来越多的宅基地。
因此,"一户一宅"在大多数地区都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和严格执行,但是,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1、城市的居民一家可以有更多的房子,为什么农民不能呢?
蔡继明在讨论中指出,居住在两栋房子、一栋房子、三栋房子甚至更多的城市居民没有违法行为,其中许多房屋仍然建在以前的农村土地上。
然而,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但只有"一户一宅",这是极不公平的。
蔡继明认为,城乡居民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自由,为什么不能允许农民拥有第二套宅基地呢?
至于取得两套宅基地的价格,蔡继明认为应由村民委员会根据各地的实际需要定价。
2、城市居民有权处置住房并从中受益,为什么农民没有?
蔡继明说,"物权法"规定,城市居民有权使用、出租、转让、处置和受益,法律赋予城市居民对住宅用地的使用权。
然而,农村居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和收益权,这是不完整的。
蔡继明说,后续国家也计划修改"民法典"、"担保法"和"物权法",但如果受益权问题得不到解决,随后的法律修订就会受到影响,因此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了。
3、只有允许宅基地内部流转,才符合土地改革趋势
有数据表明,目前在农村地区拥有多达3000万亩的闲置宅基地,超过了全国所有城市住宅用地的总和。
蔡继明表示,近年来,国家提倡农村土地改革,赋予农民更多的产权,比如逐步允许农民使用宅基地抵押贷款。
但一方面,现行法律只允许宅基地的内部流转,那么抵押究竟是如何进行的呢?
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就没有办法实现,银行很难接受这种贷款。
蔡继明认为,只有放开宅基地流转,允许宅基地进入市场,才能解决这一问题,搞活土地资源也符合土地改革的目标,否则闲置的农舍就不值钱,城市的财富就不能养活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