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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电网捕猎致人死亡,该如何定性?——律师“以案释法”之周五刑法篇

法律人2023-07-19 16:16:040

案情简介

郭某在自家田地发现有野生动物出没,于是在田边铺设电网准备电野猪,在田地的一个角落竖了个纸壳写着“有电危险”,郭某每天早上五点左右去关电,晚上八点左右去开电,2020年8月9日电死了一头野猪,8月10日5点郭某像往常一样去查看有无收获,却发现有人被电死在电网旁。

以案释法

首先,犯罪地点虽然是在自家田地,但田地并非私密空间,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行为可能侵犯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结果事先无法确定,行为人对此既无具体预料也难以实际控制,行为造成的危险或者侵害结果,可能随时扩大或增加。

其次,郭某设置危险信息牌及晚上八点开电和凌晨5电关电的行为,刚好能证实郭某知道私拉电网的危险性,设置电网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并且在出事前一天已经电死了一头野猪,郭某明知电网的危害性,却依旧心存侥幸,采取放任的态度,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综上,郭某私自设置电网,至一人死亡,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师提示

公安部《关于严禁在农村安装电网的通告》中规定,严禁私人安装电网圈拦房屋、园地、禽舍等。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发生伤害人身或电死人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郭某私设电网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关于安全用电的规定,严重威胁着他人的安全,随时可能造成他人触电身亡的严重后果。现在郭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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