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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河北男子雇凶杀妻,7年后成一方富豪,凶手:她被岳父宠坏了

法律人2023-06-01 04:10:125

2009年5月25日晚,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北关村有名叫王晓芳的妇女惨死家中。接案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现场简直是惨不忍睹。王晓芳俯卧着倒在客厅,身下是一大滩鲜红的血泊,尸检结果显示:她的双手有抵抗伤,身上有多处创伤,导致死亡的是腹部的三道创口。凶手狠毒至极,深入腹腔及左肺,左侧胸腔内留下了大量积血。

从现场的痕迹来看,十分像是入室抢劫,一台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一把橡皮锤头被丢弃在客厅的椅子下,像是入室盗窃的过程中被王晓芳发现,随即发生了争斗。混乱中,凶手杀害了王晓芳,丢下凶器带着笔记本潜逃。但警方又从一些细节里察觉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首先最值钱的并不是电脑,王晓芳的化妆台上还有更珍贵的首饰。

却没有翻动过的痕迹,凶手独独拿走了电脑,这样来看拿走电脑倒像是掩人耳目。其次现场没有提取到任何关于犯罪嫌疑人的痕迹,指纹、脚印、血迹等等,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问题在于,是谁要谋杀王晓芳?警方查来查去将目标锁定在了王晓芳的丈夫刘刚身上,刘刚是任丘市自来水公司的总经理,级别不低。

案发后,一直有传言称是刘刚雇凶杀害了王晓芳,说这些话的都是跟他们夫妻比较熟的亲友邻里。巧的是,刘刚背着妻子,在外面养了一个年轻漂亮的情妇。他确实有作案动机,厌弃了人老珠黄的原配,想要扶持貌美的情妇上位。但可惜的是,查遍了刘刚与情妇的通话记录、银行账户,都没能找到可疑线索。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一直到七年后,才迎来转机。

2016年,刘刚被刑事拘留,原因是涉嫌经济犯罪。在刘刚被拘留后,再度有人举报他雇凶杀妻,惹得人们是议论纷纷。旧案重提,给任丘警方带来很大的压力,此时专案组突然注意到一件事。当年曾有人目击过两名可疑男青年进入王晓芳家,并听到那两名男青年叫王晓芳“刘姨”,事发后这两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冠以丈夫的姓称呼,任丘人并没有这个习惯,这是东北人的习惯。那两名男青年,会不会来自东北?警方立即针对有前科、在押的东北人进行了排查,七年前碍着刘刚的身份地位,许多事情都说不清道不明。七年后刘刚倒台,也没有隐瞒的必要了,有个东北籍男子王良的人便透露了信息。他曾听到过一个叫荀江的人跟刘刚吵架,似乎说到了杀妻的事?

荀江,在任丘居住了十几年,是个不务正业的小混混。 2009年之后,刘刚曾几次给荀江打钱,前后至少十几万。难道说荀江就是凶手?意想不到的是,荀江归案后却称自己确实拿过刘刚的钱,也确实知道刘刚要雇凶杀妻这件事。据刘刚称,王晓芳被父母惯坏了,性格十分强势霸道。当初在王父的葬礼上,一言不合,王晓芳当着众人的面就给了他几耳光。

在外面都这样,何况在家里,他实在是忍无可忍。许以30万元,希望荀江能帮他解决王晓芳,但荀江并没有答应。荀江很清楚杀人是犯法的,为避免刘刚再次找上门,他还特意回老家待了一阵儿。不成想一回来就听说王晓芳被人杀了,他觉得是刘刚雇凶杀妻,遂以此威胁索要钱财。经证实,案发时荀江确实不在任丘,不过从他这儿证实了刘刚有雇凶杀妻的嫌疑。

光有嫌疑,并不足以让刘刚认罪,还是得查出他究竟找了谁杀妻。一番深入调查后,又查到了一个叫武玉杰的人身上,他是一家洗浴中心的老板。跟刘刚走得非常近,在案发后突然离开任丘,形迹可疑。然而武玉杰同样否认了杀害王晓芳的事,刘刚找过他,他因为害怕没答应。离开是因为怀疑司机二宝替刘刚杀人,怕影响到自己,干脆避开。

二宝,真名叫赵加清,2007年底刘刚以十万元找他买妻子的命。赵加清的生活很艰难,这十万元对于他来说是天数,所以他答应了。原想着制造一起交通事故,刘刚还特意花四万元买了一辆捷达,可没成功。因为事到临头,赵加清下不去手,于是他开着捷达跑回了七台河。2008年三月从老家前往杭州,一直没离开过,多人证实当天他在上班。

接连三个人都没动手,王晓芳最后还是被人杀害,难道说刘刚死不悔改找了第四个人?顺着可疑线索,最终查到了苏法泽身上,事情的真相这才水落石出。刘刚给了20万元,委托苏法泽,雇小冬、张志军杀害王晓芳。

三次失败,其实是上天都在给刘刚悔过的机会,可惜的是他没有把握住。他太恨王晓芳了,王晓芳优渥的家境给了刘刚工作上很大帮助,她也因此对刘刚颐指气使。回家前不准喝酒,回家晚了不准睡觉,不准在外沾花惹草。

在外面,也丝毫不给刘刚面子,经常闹得刘刚与亲友都下不来台。当有了温柔可心的情人后,他是越看王晓芳越不顺眼,提出了离婚。无奈王晓芳以举报威胁,刘刚有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作为妻子的王晓芳对此一清二楚。离不了婚,又实在忍不了王晓芳,遂想到了雇凶。

虽然刘刚并没有动手,但真正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人是他,是他使用利诱方法。使得苏法泽、小冬、张志军产生了故意杀人的犯罪意图,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一般来说在雇凶杀人的共同犯罪中,雇凶的人与被雇的人都起到了主要作用,都是主犯。

其危害性相同,尤其是雇凶者,被雇者是在其授意的情况下才有所作为的。所以无论是为财为义动手的苏法泽,还是提出杀人并未动手的刘刚,均触犯了故意杀人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荀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刘刚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刘刚的公私财物,虽然刘刚是犯罪分子,可荀江的行为同样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敲诈十万元,达到数额巨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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