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4

05年电力局副局长和情人1家三口被勒死,主凶竟是法警,所为何事

法律人2023-04-23 15:00:0120

看到标题你可能以为这是一起情杀或者仇杀案件,但真相往往是出人意料的。

案件发生距今将近二十年,但此案的惨烈程度骇人听闻。

时间回溯到2005年11月6日那天,在四川成都市金牛区某一单元楼内,一伙歹徒悄然潜入。

敲响了时任四川某电力局副局长蒋德明及其情人李燕的家门,开门后蒋德明居然这伙人请进了家中,但此时的蒋德明丝毫不知危险已经逼近。

进门后还热情的招呼这伙人,给他们泡茶,但是这岂料这伙人突然拿出枪支劫持了二人。

并要求把家里值钱的东西以及银行卡拿出来,二人当然乖乖照做,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后,几名歹徒并没有就此放过他们。

居然将二人活活勒死,手段之残忍让人头皮发麻。

在几人清理现场痕迹时,李燕年仅16岁的女儿回来了,于是几人如法炮制将小女孩儿勒死

悲剧还在继续上演,李燕的妹妹李萍又按响了门铃,最后也难逃毒手,惨遭杀害

案发后,警察到达现场,居然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指纹、DNA等均未发现,且现场明显是被打扫过的。

这让警方意识到作案者明显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案件的侦破可能困难重重。

就在案件被搁置半年之久后,某天警方突然接到报案,报案人张焕明是一名富商,称自己被抢劫了。

原来三名歹徒来到张焕明家中,要求其交出值钱的东西,张焕明为了保命将其钱财、金银、古玩、字画等所有值钱的东西交给了歹徒。

这伙歹徒见张焕明如此识时务,就放过了张焕明。

警方来到张焕明家中发现,发现现场同样未留下任何作案痕迹,手法与半年前那起灭门案高度相似

这一发现让因灭门案一筹莫展的警方一度振奋,半年前那起案件终于了眉目。

警方询问张焕明三名歹徒有何特征,张焕明说三名歹徒都是本地口音,有一名歹徒是“斜吊眼”,这是一条非常有价值的线索。

警方根据描述作出了嫌疑人的画像,在张焕明报警后的第13天就查到了犯罪嫌疑人陈凡勋,其又交代了另一同伙曾焕山。

陈凡勋、曾焕山到案后交代了自己抢劫张焕明的事实,同时对半年前杀害蒋德明及其情人李燕等4人的事情供认不讳。

但在始终不肯交代一同参与作案的另外一人。

这个人究竟是谁,他到底有什么身份?这值得我们好奇。

但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二人才交代另一人,此人名叫刘又一,在两起案件中均为策划者。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在意的是这帮恶魔犯了些什么罪,会不会判死刑?

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一起案件中陈凡勋、曾焕山、刘又一三人劫取财物已经构成抢劫罪并且在抢劫过程中已经致人死亡。

按照《刑法》第263规定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信大家都是认为这三个人是因为入室抢劫致人死亡而判处死刑,但不是这样的。

但从法律上讲,入室抢劫必须为非法入室,比如用刀逼着受害人开门,而第一起案件中被害人是自愿让歹徒进入家中,所以不是入室抢劫。

那可能让大家震惊的是也不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因为此种情况下要求歹徒为了抢劫而杀人,本案中歹徒得手后才杀人的。

此时可能有人就急了,但是先别着急,判不判死刑和以什么罪名判死刑是两件事情。

歹徒抢劫完成后,又残忍杀害四条鲜活的生命,他们的行为触犯《刑法》第232条,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人抢劫并故意杀人,作案手法极其残忍,手段极其恶劣,一年内作案两起,社会危害性极大。

所以三个歹徒要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大快人心的是陈凡勋、曾焕山、刘又一最后被判处了死刑,得到了他们该有的惩罚。

但本案中另一让人震惊的是刘又一的身份居然是一名法警,这也解释了两次作案现场为何能不留痕迹。

且刘又一此人曾任四川资中县法院法官,后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取消法官身份,后不知为何回到法院成为了一名法警。

而其找上被害人蒋德明的理由也很简单,就是其认识蒋德明,认为蒋德明是大官有钱。

几条无辜的生命令人惋惜,一名法官成为杀人犯也令人唏嘘,本该作为法律的捍卫者,却成了法律的破坏者。

希望国家在任用司法工作人员时既要把好业务关,更要把好道德关。有前科劣迹的人千万不能进入司法工作队伍,风清气正才能护好“民心”。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到评论区留言。

0002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