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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毒妇人心!她亲热时咬断了我的舌头!”法院:赔偿45万

法律人2023-08-08 11:36:173
原创首发,抄袭搬运必究

上海虹口,男子杨某高大帅气,是令众多女孩子怦然心动的对象。

女子小帆身材火辣、面容姣好,但其性格却刁蛮任性。

后经人介绍,两人相识,成为了情侣。

在旁人眼里,男子杨某和女子小帆,二人郎才女貌,简直就是天生的一对。

事发当天,两人一起去参加朋友的婚礼。吃饭时,女子小帆一时高兴,喝了不少酒,男子杨某在一旁,见她高兴,便没有劝阻。

吃饭结束后,两人一起和朋友相约去茶楼打牌。

进入茶楼包间后,女子小帆却耍起了小性子,突然改变主意,要去酒吧,继续喝酒。

为安抚女友,哄其开心,男子杨某学起了霸道总裁的样子,他搂住女子小帆,二话不说,猛的一口亲了上去。

谁知道,只听见一声“哎哟”叫唤,男子杨某嘴里鲜血直流,他的舌头,被女子小帆咬断了。

后经治疗,男子杨某被咬掉的舌头,没有办法接上,因此导致其语言功能部分丧失,味觉功能基本丧失。

事后,杨某和小帆两人分手了,女子小帆虽然赔偿了10万元给男子杨某,但其态度蛮横,坚持认为她自己没错,全部都是男子杨某的问题。

据此,男子杨某心有不甘,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他认为,自己和女子小帆是男女朋友关系,亲吻小帆,属情侣之间的正常行为。

如今被女子小帆咬掉了舌头,导致语言功能部分丧失,味觉功能基本丧失,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痛苦和较大经济损失,因而要求女子小帆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9万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女子小帆答辩称:

1、她是在醉酒后,不能控制自己的状态下咬掉的杨某舌头,其在喝酒时,杨某就在身边,没有进行劝阻,杨某也存在过错;

2、她是在被男子杨某强吻时咬断其舌头的,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女朋友、情侣之间亲吻,是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属正常行为,不能认定为不法侵害。女子小帆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女子小帆作为成年人,明知咬断他人舌头,会造成他人严重伤害,却仍然为之,侵犯了男子杨某的身体健康权,造成了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判决女子小帆赔偿男子杨某各种经济损失共计45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0万元,还需要支付35万元。

【案例来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律师说法】

在民事方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认定正当防卫,关键要素是“不法侵害”和“正在进行”。

本案女子小帆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主要原因在于,作为恋爱中的情侣,其男朋友杨某的亲吻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正常情况下,男女朋友、情侣之间的亲吻,是表达爱意的正常亲昵行为,这种行为,符合人们的一般认知,不会将其认定为不法侵害。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才构成正当防卫。

本案中,女子小帆在耍小性子时,其男朋友杨某为对其进行安抚,亲吻,不是不法侵害,女子小帆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本案中的女子小帆,酒后耍小性子,在与朋友约好一起打牌的情况下,突然改变主意,要离开去酒吧喝酒,这种行为,不但对朋友失信,而且也是对男子朋友的不尊重。

在此情形下,作为女子小帆的男朋友,杨某为安抚其情绪,哄其开心,亲吻女子小帆,属正当行为,而女子小帆,作为成年人,明知咬断杨某的舌头,会造成杨某严重伤害,却仍然为之。

最终导致男子杨某语言功能部分丧失,味觉功能基本丧失的严重后果,女子小帆的行为,侵犯了男子杨某的身体健康权,造成了经济损失。

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因此,本案女子小帆,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男子杨某的经济损失。

因此,最后法院判决其赔偿男子杨某45万元,合法合理,她这一口下去,45万元就没了,但愿此后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罪刑法定是我国刑事司法的重要原则。

只有刑法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依法被确定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如果男子杨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则女子小帆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鉴于本案二人是男女朋友、情侣关系,男子杨某对女子小帆予以谅解,放弃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因此,本案女子小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应暗自庆幸,应感谢前男友的大度。

如果男子杨某坚持要求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则其将难逃法网。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法的角度,醉酒不是犯罪的“挡箭牌”,相应的,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均适用。

一般情况下,饮酒后,能使人情绪激动,行为失控,容易作出失格的事来。

“酒壮熊人胆”,生活中,许多人可能平时老实沉稳,行为低调,但是一旦喝多了,便觉得其无所不能,非常容易出事,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来。

司法统计表明,醉驾入刑以来,醉驾已成为我国的第一大罪,犯罪率远超其他类型的罪名。

对于酒后乱性,做出了违法犯罪的事,是不能免责的。

因此,对于酒后自控能力下降,不能控制自己的人,应当少喝或者不喝酒,比如本案中的女子小帆,自称酒后断片了,不清楚自己干了什么,殊不知却干了一件大大的蠢事。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最后,“冲动是魔鬼”,朋友、恋人之间也一样,本案女子小帆因为酒后耍小性子,一口下去,咬断了男友的舌头,也“咬”没了自己的45万元,真的是“金口玉牙”啊,实在太贵!教训也太深刻。

对此,你有何看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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