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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碗米粉,女子当街被未婚夫暴打,还被要求退还13万元彩礼

法律人2023-06-09 01:22:480

旧时代男尊女卑,即使在合法夫妻关系中,妻子的地位也总是要比丈夫低。不过进入现代社会、解放后,一切都不同了,男女平等逐渐登上历史的舞台。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倘若女方觉得不合适同样可以选择离开。湖南怀化女子滕女士便是如此,她很不幸的找上了一个又不负责还有暴力倾向的伴侣......

滕女士与“丈夫”实际上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夫妻,他们当初到谈婚论嫁那一步时,男方就找各种借口不想领取结婚证。表示只要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只要请亲朋好友举办了结婚宴就行,结婚证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这个时候滕女士就该看清他的真面目,不想领取结婚证,恐怕是想着未来玩乐、抽身都比较容易吧。

甚至就算将来他要拿回给予的彩礼、转账,那都是名正言顺,受法律认可的。可惜的是滕女士当时被猪油蒙了心,听信男方的甜言蜜语,觉得只要有爱就好了。也就没有去领取结婚证,她没想到,从一开始相恋的男友就在算计着她。两人产生矛盾的原因是男方吝啬又家暴,一次滕女士与“丈夫”一起去朋友家玩,回来的时候已经比较晚了。

她感觉晚饭没吃饱,有些饿,恰好路过一个小摊。便提出不如买一碗炒米粉再回去,一碗炒米粉,也费不了多少钱。谁知滕女士的“丈夫”连这也不愿意,称她已经吃过了,怎么还要吃?又说让她忍忍,别浪费钱了,两人遂大吵起来,其中男方说了不少难听的话,更过分的是他还将滕女士按倒在地,当地暴打两分钟。

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他是一点也没手下留情啊,拳拳打得触目惊心。滕女士因为体能稍弱,毫无反抗能力,后来还是一个路人看不下去才阻止了男方的暴行。经此一事,滕女士算是想明白了,这男人是个不可靠的。回家便提出了分手,男方挽留无果后,恼羞成怒的要求滕女士归还此前给的彩礼、三金还有转账红包共计13万元。

任何时候,都千万不要相信什么办了结婚宴就行,受父母认可就行。又或者花前月下时许出的诺言,这些都不可靠,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改变。到那时就是后悔也来不及了,只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才是真正的确立夫妻关系。这时法律才会保护你的权益,如果对方实施家暴又或者出轨,都能有法律制裁他。

没有受到法律认可那就不算真正的夫妻关系,顶多可以说是事实婚姻,但从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它只有在判断重婚罪时才会起到法律作用,除此之外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它实际上属于违法婚姻,就像此案中的滕女士,她相信了“丈夫”的花言巧语。

自以为办了结婚证、受父母认可、生活在一起就是结婚,对方不肯去领结婚证也没意识到不对劲,实际上他俩在法律上压根就不算是夫妻。无论男方是要拍拍屁股走人还是出轨,女方都奈何不了他,如今滕女士因不愿忍受家暴提出分手。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也是法律所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他们显然属于第一种情况,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即使闹上法院也很可能会同意男方退还彩礼的要求。

只是考虑到两人毕竟是事实婚姻,不会全数退还,可能只退还一部分。另外,男方额外要求的转账,也要视情况而定。恋爱期间需要退还的费用,只有借贷、数额较大的礼物、对他人可能造成影响的礼物、纸质照片、大宗财物,其余表达爱意的花销无需退还。当然,相较认清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来说,退还这点钱还是值得的。

毕竟还没真正结婚就能实施暴力,倘若真结婚了,岂不是要深陷家暴悲剧中。彩礼可以退还,但滕女士也可以追究对方无故殴打她的责任,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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