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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60万买的二手房变成学区房,7年后卖家反悔,竟要原价收回

法律人2023-06-08 18:44:460

羡慕和嫉妒是人的天性,尤其是当自己本可以拥有那样的生活时,心底更是会涌现出一股酸得苦的感觉。面对这样的情况,有的人也只是心里酸酸,顶多抱怨几句。有的却付诸行动,就像去年闹出的一起纠纷,六十万卖出的二手房变成学区房后。时隔七年,卖家想反悔,意图原价买回......

2015年,肖先生想要在市区买一套房子,不过他看了许久都没有看到满意的。心仪的房子价钱不够,价钱够的房子不是觉得地段不方便,就是觉得太小了。毕竟房子这东西又不是衣服、鞋子,不合适还能忍忍,也用不了几年。

房子这么贵,可是要长期住的,自然得选个满意的。所以挑来挑去都感觉不合适,恰在这个时候,肖先生一位亲戚生意出了些问题,急需资金周转。想要将名下一套房子给卖了,便给肖先生推荐了,让他看看合不合适。

肖先生看过之后十分满意,这房子虽然是个二手房,有点老旧。不过胜在够大、地段好、价格低,他与家里人商议后,决定就买这套房了。双方商议的价格是60万,先给一半,剩下的一半分五年还清。商议定,给了三十万元定金后,双方便签订了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但事实上并没有用五年,期间肖先生事业蒸蒸日上,只用了三年就还清了剩余三十万。

按理来说三年后,双方就谁也不欠谁的了,不成想肖先生购买的这套二手房因为周边发展不断得益。设施逐渐完善,2018年隔得不远处还建了一所小学,2019年一公里内的地方又建了一所初中。结果就是这套房子从老旧小区摇身一变,成了“学区房”。学区房,即那些具有稀缺性学校区域的房产,是房地产事业的衍生品。

人们都比较看重下一代的教育问题,故随着房子搭上“培养孩子”教育的顺风车,价格是日益增长。据相关数据显示上海浦东某公办学校的挂户口学区房,2020年挂牌价最高达680万,比2019年12月上涨了56.3%。面对一波又一波的楼市调控政策,学区房的抗跌性也是最强的,可见它有多么抢手。

无论从孩子教育问题还是价格走向,学区房相较其他房子都占有一个很好的优势,于是肖先生购买的二手房涨价了。当初买的时候花了60万,七年一过,直接涨到了160多万。足足增了一百万,倘若当时亲戚不买,那就是他们坐增一百万。一念之差,亲戚看着房子涨得如此离谱,心里不免有些发酸。

觉得肖先生赚了这么多全仗他们肯卖房,肖先生应该补偿一点,好端端的交易因为亲戚身份就要补偿?肖先生自然是不肯,两家因为这件事闹得很僵,2021年就一度闹上法庭。这一次亲戚不要补偿了,提出原价购买回房子,理由是肖先生当年在酒桌上给出的“承诺”。因为是亲戚,当时房子交易完成后,肖先生便请亲戚吃了顿饭。

席间也不知是喝多了,还是纯粹客气一下,脱口而出:“房子你想买回来也可以,到时候我直接过户给你。”亲戚的回答是:“房子已经卖了,就没有收回来的道理,以后有钱再买一套就是。”可显然,亲戚已经将这话忘得一干二净,心里只有肖先生的承诺。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句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口头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不过前提是一开始就是冲着协议达成的。

肖先生这话只是聊得开心了,碍于人情世故意思一下,并不是说真的就要原价卖回给他。谈不上口头协议合同成立,自然也不具备法律效力,站在法律的角度是行不通的。过户手续已经完成,双方之间的债务也已还清,除非肖先生自己同意原价卖回给亲戚。否则亲戚以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反悔,于情于理,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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