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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佛山公交司机报复公司,恶意撞人致1死28伤,法院怎么判

法律人2023-06-08 15:47:581

人生就是一场艰难的旅程,途中会遇到各色各样的人和事,而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总有让人觉得生活举步维艰的时候,这种情况更应该阔达大度看开些,只要度过难关总能好起来的。若是一昧消极,生出怨恨、报复之心,那必然是害人又害己。就比如说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佛山顺德公交车司机故意撞人案,因泄私愤,他故意撞人致1死28伤。

2013年8月21日早上,105国道往顺德北滘镇深业城方向发生了一件让人骇然的事,一辆公交车跟疯了一样撞向车辆和行人。第一个被撞的是骑自行车的胡某源,6时53分,行驶在路上的胡某源被来自后方的粤X24153路公交车撞倒。起初还以为是意外事故,谁知公交车并未停下来查看,而是继续向前驶去。

紧接着依次到了广教小学路段、广教工业大道等路段,这些路段附近大概有四所学校、三个市场、一条工业大道,行为都比较多。此时又正好是上班、上学高峰期,公交车一冲过来,人挤人压根没法躲。连续撞击20次后,粤X24153路公交车累计造成1人死亡、10人轻伤、18人轻微伤、17辆车受损,那个死亡的受害者是一个只有17岁的少年。

案发后,警方立即驱车围捕,最后在都乐从东平小学边上的华阳路将该车截获。司机李联高落网,时年48岁的李联高是广东电白人,有过作案前科。案发6年前,就曾因故意伤害罪被顺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1月减刑释放。据说,这一起刑事案件仅仅是因为李联高开餐馆时,客人反映炒的菜不好吃引发的。

后来不知是何缘故,有过前科的李联高顺利进入顺德鸿运公交公司,成为一名公交驾驶员。这一次作案并非车辆失控,是他有意为之,原因是李联高对公交公司的处罚不满。2013年7月,鸿运公司曾以工作时开车超速为由,要求其写检讨并罚款200元。8月开始,公交公司不再安排其上班,李联高对此大为不满。

觉得很不公平,认为公交公司就是用各种罚款来压榨和赶走员工,这样变相炒人不需要赔偿和补偿。向公司申诉不成后,遂扬言不给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就制造事端。公交公司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为他只是口头说说,还是按照之前的决定处罚。不成想,李联高来真的,气恼的他决定开车撞人。撞人地点是他刻意选的,人流较多,容易引起人们关注。

案发当天早上,李联高将停在公交公司停车场一辆待检修的公交车开走,为防止公司追踪割开了GPS线。这才有了开头所说的惨案,明明是他自己太过冲动,若觉得公交公司处决有误大可以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要把气撒在无辜人身上?那个17岁的少年何其无辜,他本来还有大好的人生,却因为这么一个荒唐的理由无辜丧命。

他死前该是多么绝望,他的家人又该多么伤心?可笑的是李联高的辩护人在庭审上还妄图狡辩,称之所以疯狂撞人,是因为公交公司不安排上班。导致他十分担心自己被辞退后无法养家,且从撞人过程来看,大部分人都是轻伤或轻微伤。足以见得他良心未泯,李联高本人也为自己开脱,试图将罪行推到公交公司身上。

暂且不说公交公司的处罚是否有问题,就算有问题,也不能成为他危害社会、伤害他人的理由。说到底,这场事故是他的性格太过极端所造成的,且法院调取车载监控视频显示。李联高在整个作案中,认识能力清醒,每一次撞人都笑容满面。似乎十分享受,主观恶性极深,另外在案发后他与家人都没有给予受害者以及家属任何赔偿。

不管如何,李联高的犯罪都是事实,他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联高为泄私愤,无视他人生命与安全,高速驾驶公交车在较长时间内随意碰撞路人及车辆。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虽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且是累犯。故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死刑,值得一提的是,案发时李联高的孩子刚出生八个月。他毁了那个少年的人生,也毁了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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