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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要求子债父偿,法院:满足这3个条件,不用还!

法律人2023-08-26 21:25:020

债权人将钱借给债务人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到期了钱能不能还的回来。有很多债务人还不起钱的时候就想要结束生命一了百了,认为债务也会随之而去。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所以我们常听说父债子偿、子债父偿,还有配偶偿还等事情。

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讨债的依据仅仅是因为他们是家人,财产共享债务共担。但有时候,这样的替偿还关系并不成立。

老徐住在农村,年事已高,唯一的儿子在大学读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留在了大学所在的城市工作生活。原本一切都在正轨上,但造化弄人,儿子在回来探望的途中,在山路上连人带车坠下山坡,当场死亡。

老徐忍着悲痛料理了儿子后事,将儿子唯一的遗产一间店铺给了儿媳和孙子。然而,没过多久有一群人自称是债主来向老徐讨债。当他们拿出借条,老徐这才知道儿子的店铺是借钱买下来准备自己创业的。债主称,老徐的儿媳已经带着孩子跑路了,现在找不到人;子债父偿,只能向老徐讨要欠债近30万元。老徐没钱替儿子还债,债主将老徐告上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将宅基地等一切所有物变卖后用于还债。

法院根据债务及合同相关法律,认为老徐的儿子已经成年且户口独立,两者虽然是父子关系,但经济与生活都相互独立,是完全不一样的民事行为责任人。并且,老徐满足以下3个条件,因此并没有替子偿债的法律责任。

1、没有继承儿子遗产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除了继承财产以外,也随之继承债务。但是继承者偿还的债务不高于继承所得的财产。

2、不是合同担保人

合同担保人与债务人同样有责任,当债务人逾期无法偿还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替债务人还债。

3、没有使用债款

债务人与家人未在一起生活或者说债务人没有将借款用于支持共同生活或经营所需,那么即使是家人也没有偿还的责任。

在案件中,老徐很明显的没有偿还义务,儿媳继承了遗产,则应该负有还债义务。儿媳跑路了债主也无权向老徐讨债,更不能私自强制夺取老徐的所有物用于替子抵债。

债主只能动用法律力量寻找老徐的儿媳,要求她来还债;至于我们看到的子债父偿的现象,除了不满足以上3个条件必须还债以外,都是出于身为家人对债主道义补偿,并非法律规定,债主不可强求。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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