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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拿我的房产证做了抵押贷款,现在还不上,银行起诉,怎么办?

法律人2023-08-08 11:08:390

首先,再三强调,不要太傻太天真地随便做保证人、拿房产、汽车帮别人的借款做抵押担保,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例外规定)

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一般情况)

无论出于什么情况考虑,如果直接把自己的房产提供给朋友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现在朋友还不了钱,那银行就可以直接起诉。那么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情况呢?一般的流程是:银行会同时申请查封抵押物房产,然后诉讼结束,判决生效后则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将拍卖所得偿还银行的债务。如果还有剩余的话,才会返还给房产所有权人。

那房产所有权人能怎么办呢?就只能向你朋友追偿了;或者直接代替他向银行还款,以保住房子,但最后还是要向你朋友追偿。必要的时候需要起诉你的朋友,最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朋友真的没有钱,那只能终止执行,但这个信息会放进终本库中,随时会被监测。

所以,忠告大家,目前的环境下,不宜轻易地把钱借给人家,也不宜为了爱情、亲情、友情随意地做别人贷款的担保人。

来源:晓君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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