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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女子私奔下落不明丈夫起诉离婚,法院:矛盾可化解,不准离

法律人2023-06-19 16:50:222

什么是婚姻自由?这个问题对于大家似乎很浅显,相信绝大多数的年轻伙伴都会脱口而出:我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以及和谁结婚的自由。

这样的回答当然是没错的但又不完全,因为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婚姻自由既包含了结婚自由,也包含离婚自由,也就是说每一个合法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志依法缔结和解除婚姻关系、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自由。

新时代以来,自由恋爱已成为年轻男女恋爱方式的主流,但凡提及强迫婚姻、包办婚姻、童婚等都会被认为是旧社会的产物,但事实上违背了“自由”原则的婚姻至今在一些偏远地区还是时有发生,甘肃省康乐县的阿平便是其中一位,结婚时年轻的他身不由己,更悲催的是想离婚也没能由他自己做主,以下内容为阿平自述。

2015年时阿平22岁,小婷才19岁,在双方父母一手包办的婚礼仪式后,两个没有恋爱过程的年轻人结成了夫妻,以当地风俗来看,阿平算是入赘,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上门女婿。

尽管婚后这对小两口感情平平,但并不妨碍两人孕育出新的生命,当儿子长到7个月时小两口到民政机关补办了结婚证,正式成为了合法夫妻。

上门女婿的难处大家都能想象得到,阿平当然也不会例外。为了争取在丈人家被正眼相待,阿平将本姓改为老丈人家的姓氏,但凡家里有苦活累活阿平都要抢着干,农忙时阿平的身影必然出现在田间地头,农闲间隙他便外出打工。

阿平的辛勤汗水并没有白流,在他的努力下八口之家(小婷的爸妈、妹妹、奶奶加上阿平小婷一家四口)向着小康生活稳步迈进,先是修建了配套太阳能的四间平房,二胎又如愿生下一个男娃,为了方便出行还按揭了一台比什么迪越野车。

随着生活的蒸蒸日上,妻子小婷萌生了学一技在手的念头,随后便抛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只身到临夏某卫校进修,当然进修期间的生活费和学费都要靠阿平供给,为了多赚些钱,阿平甚至远赴西藏打工。

时光荏苒,2年时间一晃而过,不知小婷在卫校是否学有所成,阿平只感受到小婷的脾气如野草般见长,适逢收麦季节,阿平每天在麦田里摸爬滚打,回家还要忍受小婷闹腾得鸡飞狗跳……终于熬到收麦结束,阿平立即外出继续打工。

待阿平再次打工归来,小婷的态度由先前的无理取闹变成对阿平的不理不睬,阿平虽不解但也无可奈何,当时二人之间的关系用冷淡一词来形容再恰当不过,直到在某处出租屋撞见小婷与人偷情,阿平才如梦方醒,但考虑到家中的两个孩子,阿平还是忍气吞声求小婷回家。

1月7日深夜,阿平在家中被敲门声惊醒,打开房门后发现敲门者是几个陌生男子,还没问清缘由阿平便遭到其中一人的暴击,此事甚至触发了警情。1月9日,小婷与人私奔,抛下了两个孩子和阿平,自此下落不明。

彻底心灰意冷的阿平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与妻子小婷离婚并分割夫妻共有财产,2021年12月22日当地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因为小婷下落不明所以自然没出庭也没提交证据,但并不影响审理的正常进行。

经过审理康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准阿平与小婷离婚,因为二人是合法婚姻,应受法律保护,而且两个幼子需要父母的关爱,更重要的是矛盾都可以化解!

对于这个判例笔者是相当赞成的,因为自古以来就有“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亲”的说法,而且笔者也相当喜欢这种“和稀泥”的调节方式,况且这世间有什么矛盾是不可以调和化解的呢?

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也许阿平并不像他自己描述的那么完美,起码他经常外出打工,忽略了对娇妻的陪伴,或者天性木讷、缺少情趣,也或者与小婷的矛盾中他有错在先,毕竟前述内容都出自他的自述。

当然“二人是合法婚姻,应受到法律保护”这段套词是不该出现在离婚案判决书上的,因为离婚自由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考虑到“两个幼子需要父母的关爱”是没错的,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也规定到:“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

结合阿平的境遇要想离婚也并非不可能,关于诉讼离婚的相关解释明确规定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阿平铁了心要离,只需要等,时间早晚而已。

来‬源:小宁‬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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