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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陆川: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致婚姻无法存续 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关系并返还彩礼

法律人2023-06-08 14:40:460

婚前隐瞒心理疾病,婚姻可撤销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判决解除罗某与黄某的婚姻关系,并判令黄某、黄某父母共同向罗某返还彩礼76800元。

原告罗与被告黄于2020年6月相识相恋。2020年7月3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罗送给黄、黄父母共计76800元作为结婚彩礼。婚后一周左右,黄某离家出走,罗多次寻找黄某未果。直到2021年1月,罗从黄某父母处得知,黄某婚前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

2022年7月,罗某以黄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致使双方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将黄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其与黄某的婚姻关系,并要求黄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共计768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黄某婚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在结婚登记前后未如实告知罗某,导致双方婚后无法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罗某与黄某的婚姻关系,判令黄某、黄某父母共同向罗某返还彩礼76800元。(李金鸿)

■法官陈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因黄某婚前故意隐瞒严重精神疾病,法院依法判决解除罗某与黄某的婚姻关系。因黄某过错,婚姻关系被撤销,故法院判决黄某与黄某父母共同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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